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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1年秋季开学后勤服务人员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1    作者:     来源:

各科室、服务企业及人员:

根据安康市《关于转发来返安康人员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通知》及学校《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秋季开学前疫情防控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开学期间的后勤工作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开学报到时间

我校2021年秋季开学时间为824日,学生于82629日分批返校报到。后勤保障处工作人员于824日报到上班,后勤服务企业及人员823日前做好各项服务准备工作。

二、返岗准备工作

1.返校要求:

1)目前在外省的后勤服务企业人员(洗浴、饮食)要在815日前返回安康。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市区或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暂缓返校;对重点边境城市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的人员,回安康后落实1次核酸检测和居家健康监测14天;其他省份的教职工返回安康,需持“二码一证”(即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所有服务人员做好返岗前14天的体温监测记录与每日健康状况上报。无异常情况经后勤保障处各分管科长批准后,报处长审批方可返岗工作。在境外的后勤服务企业人员未经学校允许不得私自返校。

2)目前在陕西省内的后勤服务企业人员原则上不出省,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市。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往来或与相关人员有密接情况的后勤服务企业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如实向所在企业负责人、分管科长、处长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等措施。

3)目前在安康市的后勤服务企业人员,原则上不出市。

4)后勤服务企业人员返回安康市城区要向所在企业负责人、分管科长报备审批。报备信息为返校时交通乘坐情况,包含车次、日期、路线、同乘人员等。

5)服务企业务必按照中、省、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安排好返校返岗,返岗人员名单于814前报后勤保障处分管科长、处长审核后方可返校。

2.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坚持常态化“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服务企业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疫情管理制度及措施,做好人员健康排查档案及信息台账,详细掌握服务人员的每日动向和健康信息。特别要安排专人做好外省返校后自行居家健康监测14天人员的监管工作,准确掌握信息,坚决杜绝教职员工带病毒、带隐患返校上班。

3.后勤保障处各分管科室与各服务企业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

4.服务企业及人员储备好所用的口罩、测温仪、消毒剂等疫情防控物品。

5.开展自我防护教育。减少参加非必要的会议等聚集性活动,要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6.加强校内租住户的管理。房管科要协助保卫处对校内租住户严格进行登记,规范管理,督促房屋出租人员承担疫情防控监管责任。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根据中、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纪律,坚守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2.服务企业法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委派经理为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人。指定专人对接、落实服务企业人员返校返岗的疫情防控工作任务。

3.要认真学习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三案七制”,《关于做好秋季开学前疫情防控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制度,做到思想重视,知识熟知,流程清楚。

                                      后勤保障处

                                      202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