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在校学生确诊患传染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隔离治疗。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医疗保健服务中心留档。
2、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须持有相关医院开具的复课证明,交由医疗保健服务中心查验留档后方可复学。
3、必要时,学生持复课证明到汉滨区疾控中心复查,由汉滨区疾控中心出具复课证明交学校医疗保健服务中心存档后复学。
安康学院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