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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水痘防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3    作者:     来源: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2023年10月30日,我校6名学生确诊水痘病例。为做好水痘等流行病防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各二级学院做好各班级晨午检、因病缺勤追踪、病愈证明查验等工作,发现新增病例、或疑似病疫情及时向学校医疗保健服务中心报告(联系人:肖雯),学校汇总后,按要求及时向学校领导、以及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二、后勤处、学工部负责,及时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和卫生消毒工作(联系人:秦安平),特别是对发生病例的班级、宿舍加强卫生消毒工作,勤开窗通风,保持(校园)环境卫生整洁。使用84消毒液、酒精等卫生消毒用品,对相关发生病例的宿舍及周边区域进行日常消毒。

三、按照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意见,对已出现水痘病例的学生建议停课21天进行治疗、休息。相关二级学院负责,做好学生思想工作,主动协调教务处做好学生停课安排、请假工作;协调学工部、后勤处等部门,病重者或愿意进医院就医的及时联系送达医院就医,轻度患者愿意回家休息的,积极联系学生家长,履行请假手续后回家治疗休息。愿意留在学校治疗、休息的学生,按学校健康驿站(联系人:肖雯)相关要求,办理入站手续后入站治疗、休息。

四、学校医疗保健服务中心积极开展水痘、流感、手足口病等常见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家长传染病防控意识。

五、按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有关要求,所有因病请假病愈复课的学生需持有二级医院以上的诊断证明。




党政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