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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传染病防治方案

发布日期:2023-12-13    作者:     来源:

为有效预防、控制校内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提升对传染病的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正常教学工作开展,根据中、省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疫情防控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组织架构

(一)指导思想

学校传染病的防治应始终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二)组织架构

成立学校传染病防治和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党政办公室、后勤保障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学工部、保卫处及其他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负责人。

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传染病应急事件的处理协调工作,后勤保障处、学工部、医务室负责监督管理校区日常传染病防治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杜绝麻痹思想,持续做好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

学校应根据《安康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修订)》部署,继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尤其是做好学生返校和开学后的各项防控措施。

(二)强化健康宣教,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1.学校医务室负责联系市区相关医院专家来校作常见传染病防控知识专题讲座,尤其是呼吸道传染病和肠道传染病,使广大师生了解疾病的临床症状、传播途径以及预防手段,增强师生防病意识和能力。

2.利用校内的户外宣传栏、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媒介,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特征,有针对性地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引导广大师生养成和保持良好的生活、卫生和饮食习惯,积极倡导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机体的防病能力。

3.鼓励各二级学院以传染病防控知识为主题,通过组织制作黑板报、防控小视频比赛等形式,来促进学生积极自主学习防控知识的兴趣。

(三)加强卫生管理,保障校园环境卫生

1.教室、图书馆、公用教室、食堂等人员聚集场所,要常开窗户,保持空气流通。

2.加强对学校二次供水的监测、管理,在公共卫生场所要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或消毒肥皂,做好对饮水、洗手设备的检查工作。

3.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及时清运生活垃圾,落实长效保洁机制,强化督察检查,保持校内环境清洁。

4.加强住校生生活自理能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澡、勤换衣裤,床铺保持干燥整洁,毛巾、洗漱用品等要自己专用。

5.加强对校内重点区域(门禁、学生公寓、食堂、医务室)的定期消毒。

(四)保障食品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

1.严格管理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的采购和存储。严禁采购病禽、疫区禽类或其他未经检疫的禽肉、禽蛋。购进的食品原料派专人管理,定期清理、检查。

2.保证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不受污染。应严格遵守食品消毒程序,规范食品加工过程。

3.落实食品加工用具、容器的清洗和消毒。建立健全餐具清洗消毒卫生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消毒时做到先洗净后消毒,达到卫生标准,防止走过场。

4.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管理。所有从业人员需持证上岗,把好准入关,并定期查验健康证。

(五)主动监测追踪,切实做好传染病控制

1.加强传染病监测报告,强化早期处理

做好学生晨检工作,各班要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及时上报《安康学院学生晨午晚检、因病缺勤登记表》,落实因病缺课追踪与登记落实制度,发现有疑似传染病症状者(如发热、红眼病、流涕、咽痛、咳嗽、头痛、呕吐、腹泻等),应立即敦促就医,必要时隔离并及时通知家长,确诊的传染病患者应回家赴区(县)级以上医院治疗,痊愈后持诊断证明(表明无传染性)方可复课。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2.落实终末消毒,做好健康教育

患病师生离校就医后,对其所在宿舍和接触物品的表面进行及时、彻底的终末消毒,并加强宿舍通风。对同一宿舍的学生,针对疾病特点和传播途径,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

3.建立应急预案,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若校内发生传染病流行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则启动《安康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迅速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日常应积极开展应急演练,以检验预案、完善准备、锻炼队伍、磨合机制。

三、工作要求和责任追究

1.学校的师生员工都有报告传染病例的职责,尤其是辅导员,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流行,对社会公共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暴发、流行后,全校师生必须听从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的配备,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干涉救治工作,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3.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生后,全校师生员工应严守报告纪律,在事件未调查清楚之前,不得将有关情况随意向新闻媒体提供,要配合学校、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同时要做好学生家长及学生的安抚工作。在事件调查核实、医疗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视情况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康学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