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指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人员负责水池(箱)、水泵房设备的监管、清洁及日常巡视管理工作。
二、水池(箱)容积及管道口径应满足用水需求,生活用水管道敷设合理,无死水区。
三、水池(箱)结构坚实、牢固、光洁、不渗漏、耐腐蚀;水池(箱)入孔必须加盖加锁,锁匙由专人保管;水池(箱)溢流管口、通气孔口应有防蚊虫进入的不锈钢网;溢流管、排空管不得与下水道直接相连。
四、水池(箱)每半年至少清洗消毒一次,并取得水质检测合格证明。定时定量投加适量消毒剂。
五、水池(箱)管道、阀门定期维护,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立即组织维修、更换。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开启或关闭水池(箱)阀门。
六、水池(箱)四周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杀;周围3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旱厕或堆放垃圾。
七、水泵房内机电设备、仪器由值班人员负责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进入水泵房,严禁非值班人员操作各种开关、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