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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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十党支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年终考核暨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24    作者:     来源:

各中心(科室):

按照2015年12月22日学校人事处《关于开展2015年管理服务部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师德考评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安康学院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院发【2010】103号)和《安康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校党发【2013】1号)文件,机关十党支部就本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请各中心(科室)认真组织,遵照执行: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刘学习

副 组 长: 郭家平 钟泽斌 孙保本

工 作 人 员: 张恒嗥

工 会 代 表: 袁自强

职 工 代 表: 李 冰

二、考核要求及分组安排:

1、按照国家政策和学校规定认真开展,结合个人工作情况,按照德、能、勤、绩、廉,撰写个人工作报告。

2、本次考核分四个小组进行,由各组召集人于2015年12月30日前自行确定时间完成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进行时,各中心(科室)需邀请本部门主管领导进行工作指导。

3、考核分组:

(1)、第一组: 指导领导: 刘学习 召集人:张斌

成 员: 处办公室 饮食管理中心 房屋管理科

(2)、第二组: 指导领导: 钟泽斌 召集人:袁自强

成 员: 物业管理中心 教室管理中心

(3)、第三组: 指导领导: 孙保本 召集人:张莉

成 员: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医疗保健管理中心

(4)、 第四组: 指导领导:郭家平 召集人: 李冰

成 员: 校办产业(印刷厂,校车管理)

4、考核指标分配:本支部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共计五名,师德优秀指标二名,各小组在听取个人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推选本组年终考核优秀人员一名,师德考核优秀人员一名,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在全支部范围推选一名,(指导领导不参加小组年终工作考核,仅参加师德考核),最终上报学校结果以联席会议评议结果为准。

机关十党支部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