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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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处2013年度党政工勤人员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4-01-02    作者:     来源:

一、指导思想:

年度考核旨在切实提高后勤保障管理及服务质量,积累优良经验,查找工作差距,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深入落实学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理论与后勤实际相结合,展开批评团结,集思广益探索后勤保障服务新思路,建设技术过硬,思想过硬,能战斗,信得过的新型后勤保障团队。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2013年度党政工勤人员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体现本次考核的公正性,公开性,经2013年12月30日处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后勤保障处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 长:刘学习

副组长:郭家平 钟泽斌 孙保本

成 员:张 斌 袁自强 井勇强

李 敏 张恒嗥 蔡兴平

三、考核程序:

(1)、时间安排

1、各中心(科室)党政工勤人员撰写个人述职报告,填写《安康学院管理、教辅、工勤岗位登记表》。时间要求:2013年12月27日~2014年1月5日。

2、酝酿准备:2014年1月2日~3日。

3、小组考核:2014年1月4日~7日,上报考核结果至处办。

4、领导小组审核:2014年1月8日~9日,由考核领导小组最终审核各小组考核结果,并上报学校。

(2)、考核分组:

为保证每个员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工作业绩能得到相同或相似岗位同志的理解,认可和支持,原则上以中心(科室)为单位进行考核。(其中处办,印刷、产业、房管科合并为一组)。

(3)、考核范围:学校人事部门核编在册本部门党政工勤人员,其中处内四位处级干部不参加处内考核,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四、考核标准:

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具体体现在:

1、基本情况:出勤、受奖惩情况及协助性等。

2、工作态度:在本职工作中表现处的责任心、积极性、原则性以及纪律性等。

3、工作能力:在工作中的学习能力、专业技能能力、本职业务能力、创新能力、判断能力、沟通能力及书面表达能力等。

4、工作成绩:履行岗位职责及本年度内完成工作任务进度及完成质量等。

五、考核等级:

本次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具体为:

优秀:能积极开展工作,思想态度端正,能创新工作,业务能力强,工作绩效经常超出预期目标。

合格:能认真完成工作,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劳动纪律,完成岗位规定目标任务。

基本合格:能大部分完成工作任务,基本遵守劳动纪律,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不合格:不能或很少完成岗位职责,劳动态度散漫,有重大违纪或发生安全事故责任,无正当理由不服从部门工作安排,未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

六、考核办法:

1、个人述职:各考核组按规定进程召开会议,由处领导指导,中心(科室)负责人组织,依据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述职。

2、考核等级初定:由各考核组按照日常工作情况考核与年终总体工作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初步确定考核等级。

3、民主评议:由考核领导小组按规定进程召开会议,依据各组考核情况,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对员工进行总体评价,确定考核等级上报学校。

七、考核名额分配办法:

依照学校考核名额分配标准,为表彰先进,真正起到鞭策后进,提高后勤保障服务质量和水平计,本次优秀名额按各小组人数×15﹪计算。

八、考核要求:

1、各中心(科室)要严格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切实反映每个员工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中肯,提出批评真诚,严禁私下拉帮结派,严禁打击报复。

2、凡无故不参加考核;全年累计旷工时间超过20天或连续旷工超过10天;不服从组织调配或拒不接受学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经批评教育后如不改正;在本年度有重大安全事故责任或重大违纪行为者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3、各中心(科室)负责人和党员骨干在评优时要保持高风亮节,发扬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突出一线、艰苦工作岗位。不得论人论私评列考核等级。

九、说明:

1、本考核方案未尽事宜由后勤保障处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2、本考核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后勤保障处考核领导小组。

后勤保障处考核领导小组

2013年12月31日

附件:关于印发《安康学院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院发【2010】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