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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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冬季用电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13    作者:     来源:

各院系、各部门:

随着气温的不断降低,用电高峰随之而来,因我校电力基础设施负载有限,加之违规违章使用电器现象屡禁不止,我校用电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为全面加强我校冬季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冬季用电安全。各院系、各部门组织学生、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引导大家安全用电,服从管理,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2.各使用部门、实验室、计算机房、办公室、多功能活动室、餐饮中心、营业网点、仓库、学生公寓、教工宿舍等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充分考虑线路的安全负荷,严禁用电场所在未经专业电工的同意下私拉乱接电线,如确实教学工作等需要,必须在线路负荷允许的条件下由专业电工来实施完成。

3.各用电场所应按电器设备的使用说明正确操作和关启用电的教学设备及生产、生活的电器设备。下班后必须做到随手关闭各种用电设备、空调、计算机、电灯等开关。

4.各用电场所的设备及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使用,关闭电源,并及时联系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5.空调温度设定不得高于23度,不得使用1500W以上的大功率电暖器,严禁使用电炉子。严禁有空调的办公室、实验室等地方使用空调时同时使用其他取暖设备。

6.学生宿舍严禁私拉电线、插座。请勿使用热得快、电热毯、电饭堡等电器。

7.教师宿舍,特别是租住房中的教工公寓,要科学、合理、安全的使用各种电器,避免同时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免负荷超载,引起不安全事故。

8.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插座及电气设备。购买此类产品,应在正规商店购买有国家“CCC”标志的合格电器。

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用电现象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必要处理,消除用电不安全事故,保证学校安全稳定。

校园用电维修电话:

江南校区北苑: 胡老师: 13909150675

江南校区南苑: 陈老师: 15909178478

西苑 家属区: 李老师: 13359150811

安康学院后勤保障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