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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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6    作者:     来源:

各部门:

按照学校人事处2013年4月25日《关于2013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2013年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试已开始,凡需报考的本部门职工请至学校人事处报名,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我校在编在岗且2012年考核为称职(含)以上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可以报考高一级技术等级。

(1).工作8年以上并持有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可申报中级工考核;

(2).工作18年以上并持有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可申报高级工考核;

(3).工作23年以上并持有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可申报技师考评。

报名材料:

(1).申报技师的须提交本人毕业证原件、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报高、中级工考核的须提供现聘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表》和双面打印的《审批表》(A4)一式两份,见通知附件;

(4).二寸近期免冠照片6张。

考核(评)时间

专业理论、职业道德考试在7月13日(周六)进行,实际操作考核于7月8日至7月15日由省工考办委托的考核机构组织实施。技师评审由省工考办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技师报名考试仍然按照“本人自愿、费用自理”的原则进行。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可自行报名考试,取得资格证后,到人事处备案,作为岗位聘任的依据之一。

请报名人员在5月3日18:00前到人事处报名,详细情况可电话咨询人事处(3261836),也可登录安康市人事局网站(http://akrs.ankang.gov.cn/akrs/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528)查看相关文件。

特此通知。

后勤保障处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