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照学院2013年3月27日《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现将清明节假日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4日至4月6日,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四、农历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五)、4月6日(星期六)放假调休。4月7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补上第六周星期五的课。
二、假期工作要求:
1、物业服务中心要做好放假期间的环境卫生、水、电等后勤保障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食堂、学生公寓、教学楼等重点部位的管理,督促外包物业公司做好假期相关工作。
2、各部门在假前要开展安全设备检查,确保假日后勤保障工作安全运转。
3、医疗中心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做好紧急突发医疗事件预案。
4、各部门值班人员要落实值班责任、明确分工,如遇紧急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同时上报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24小时保持联络畅通。
5、后勤保障处倡导全体员工在节日期间,以“健康、平安、文明、环保”的形式,进行祭奠活动,传承中华文明美德。
祝:全体员工假日平安、愉快。
后勤保障处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