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照学校保卫处2013年3月1日关于清查暂住人口的通知,请各部门对所属临时用工和物业公司派驻在学校的相关岗位上工作的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清查。要求:每位暂住人员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1份,粘贴2寸免冠近期彩色半身照片一张,交身份证复印件1张及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份。于2013年3月20日前报后勤保障处办公室,统一交学校保卫处备档。暂住人口登记表请到保卫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特此通知。
后勤保障处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