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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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安大厦退旧房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11    作者:     来源:

平安大厦住户:

按照学院住房分配领导小组2013年1月22日《关于平安大厦住户搬迁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对平安大厦住户原有旧房回收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内居住平安大厦住户请于3月11日~7月10日至后勤保障处办公室交回旧房,由后勤保障处安排专人对原有旧房基本设施进行检查登记,并填写《安康学院房屋交接登记表》。

二、校外居住的住户,按汉滨区房改办的要求,在配偶单位购买房改房(含集资建房)且本校内无住房的住户,请至校外房屋所属管理部门和配偶所在单位办理退房手续,并提交退房相关手续。

三、享有私有住房或购买商品房的住户,请至后勤保障处办公室办理登记。

四、按照房改政策。旧房评估工作在收回后,由房改部门委托房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审定报批后重新进行分配给符合条件的职工,平安大厦房产证在旧房移交完后,统一办理房产证。

旧房回收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3992585551

安康学院住房分配领导小组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