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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依法强制收回南环路特产店门面房

发布日期:2022-11-14    作者:     来源:

11月9日上午,在汉滨区法院以及安康市国立公证处的支持下,学校依法强制收回了学校位于南环路特产店门面房。

上午九点半,后勤处工作人员与汉滨区法院、汉滨区公证处的八位工作人员,一同进入特产店。法院工作人员与门面房实际占用人进行交涉,并再次向其宣读法院的判决,并宣布了强制执行的有关规定。公证处工作人员带领学校工作人员,对店内所有物品进行了详细的清点、记录,同时公证处对店内的情况及工作进行摄像留证。

经过整个上午的紧张工作之后,公证处完成了对店内一应物品的清点,后勤处对特产店的大门门锁进行了更换,钥匙由房管科保存。门面房实际占用人刘明全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要求下,携带个人物品离开,店内商品及其他物品暂存于店内,法院要求占用人刘明全在一个月内搬空店内所有物品。至此,南环路门面房的收回工作告一段落。

南环路门面房租赁合同纠纷历时已久,原因错综复杂。学校依法提起诉讼已达两年。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也耗费大量的精力开展庭内、庭外调查,审理结束已近一年,双方均未上诉。学校经过反复的协调沟通,终于依法强制收回,避免了学校国有资产的损失。南环路特产店门面房的收回,标志着南环路门面房租赁合同纠纷事宜圆满地解决。该合同纠纷案件的依法解决过程,也给我们依法治校、规范学校资产管理等方面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撰稿/胡先亮 审核/沈军 发布/后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