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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制度

发布日期:2018-06-08    作者:     来源: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毒管理办法》,确保二次供水水质,根据国家和市、区卫生行政职能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二次供水设备清洗消毒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经卫生知识培训后上岗,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二次供水设施每年清洗消毒两次。

3.建立清洗消毒档案,详细记录二次供水设施的基本情况,包括清洗时 间、地点、容积,清洗消毒人员的姓名,使用消毒剂的名称。

4.清洗消毒所使用的各种消毒剂、除垢材料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使用的消毒剂必须合法,除液氯和氯气外,均须获得卫生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方可使用。

5.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定期全面检查,并将检验报告的复印件归入档案,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