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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8-06-08    作者:     来源:

为了保证锅炉正常运转和安全,依据《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锅炉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相应证件上岗。

二、锅炉值班操作人员在岗工作期间,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巡回检查、水质管理、设备保养、安全检测、清洁卫生、交接班等制度,确保供热系统的技术安全和运行状态良好。

三、锅炉房及其辅助设备间、燃气调压站及气表房等场所,严禁闲杂人员入内,严禁烟火。

四、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校验、检修或更换安全阀、压力表、各安全附件和受压元件,确保其发挥正常的技术功能。

五、每班对水位表进行一次冲洗,每周进行一次手动开启安全阀,每月做一次安全阀自喷实验,并详细做好技术状态记录,备查。

六、经常巡查各水、电、汽管线路,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白水表”、“满水”等现象发生。

七、定期进行排污,保证给水和炉水的质量。

八、值班人员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锅炉房内会客、打盹、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非司炉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锅炉间。

十、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

十一、锅炉房如需电、气焊维修时,必须报请管理部门批准,并切断气源、确认室内无可燃气体、且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严禁在锅炉房内私自随意动用有火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