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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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集团关于学院清产核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14    作者:     来源:

后勤集团关于学院清产核资的通知

各中心及相关部门:

为切实贯彻落实学院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做到资产清晰,责任到人,特通知如下:

1、各中心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清产核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所管理使用资产。并在每一个部门确定一名资产管理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并对本部门公用部分进行登记管理。

2、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对2010年11月3日前原登记信息表中的资产按照现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进行分解到管理、使用部门个人名下。对库存的,暂不便分解的,分解到部门资产管理员手中,并填入资产分户表;对报废的填入盘亏表中;对其它新购、转移的资产填入盘盈表中。

3、教室以一栋教学楼为单位,宿舍一栋宿舍楼为单位,食堂以东西校区为单位,其它公用部分为一单位,分别填入资产分户表、盘亏表、盘盈表中。

4、自查时间:2010年12月6日至15日

后勤服务产业集团

201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