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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获“省级园林式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18-03-29    作者:     来源:

近日,据陕建发〔2018〕12号文件《关于命名2017年省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的通报》,我校获“省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荣誉称号。

近年来,学校积极响应安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卫生城市”工作,持续发扬“迎难而上、锲而不舍、团结协作、奋勇争先”的双创精神,通过强化创森、创卫示范点建设,双创工作在2014、2015、2016、2017年连续四年被安康市评为优秀单位,双创取得了可喜成绩。

2017年学校把争创“省级园林单位”作为双创工作切入点,健全“省级园林单位”创建机构,制定方案,对照指标,拾漏补缺,认真筹划。12月13日,省级园林式单位创建考察专家组来我校考察验收,特别对我校在江北校区绿化美化给予高度评价。指出安康学院从创建市级园林单位到省级园林单位以来,目标定位高,师生“爱绿护绿”意识浓;资金投入到位,规划设计超前,注重自然、生态、园林、人文的和谐统一;坚持以植物造景为主,利用秦巴山区野生植物资源丰富的特点,因地制宜进行地形改造,形成乐山亲水的园林校园格局。

我校此次获得“省级园林单位”,是继2009年获得“陕西省绿化模范单位”的又一次省级殊荣,据悉获得2017年“省级园林单位(居住区)”的陕西高校仅西安邮电大学和安康学院两家。我校将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管理,提升绿化美化品味,丰富人文内涵,为师生创建“ 四季常青,四季有花,季季有景”的优美环境。

(撰稿\殷凤霞 审校\孙保本 发布\后宣)